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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

发布于 2024-06-03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介绍?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软件测试、技术支持、运营服务、质量保证等岗位的人员。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等与集成项目不直接相关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2、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是衡量企业在计算机系统集成领域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该资质等级分为不同级别,通常包括一级、二级、三级等,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申请条件和评估标准。在计算机系统集成行业,资质等级不仅代表了企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还是客户选择合作伙伴的重要依据。

3、一级资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 一级资质(一) 综合条件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3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标准介绍?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是衡量企业在计算机系统集成领域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该资质等级分为不同级别,通常包括一级、二级、三级等,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申请条件和评估标准。在计算机系统集成行业,资质等级不仅代表了企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还是客户选择合作伙伴的重要依据。

特一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1年7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企业资质标准: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建筑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相关建筑人士可以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标准,利用建设通查询工具全国具体二级资质的企业的人数。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共分为四个等级。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各应用领域计算机系统工程质量,信息产业部从2000年开始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制度,制定并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一级资质(一) 综合条件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是指企业现有二级资质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两年。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评定条件介绍?

1、综合条件:历史清楚,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3年以上;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安全保密集成及相关业务,主业收入是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产权关系明晰,资本结构符合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员工和上级单位可靠、可信,近3年无违规和违法问题。

2、二)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三)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四)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3、涉密系统集成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和法规,具有健全的保密制度。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并有网络安全集成的成功范例。

4、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申请前,须先通过由国家保密局指定的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

5、保密资质即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从事涉密系统业务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根据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实行行政审批制度。

6、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从事涉密系统业务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这里的“涉密系统集成”,包括涉密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实行行政审批制度。